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定于2013年4月25日起在全市开展2014年春季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认定范围和条件
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作用,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强化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认真组织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的测试考察工作。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的,应予收缴并上报我局。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2010〕43号文、闽教人〔2011〕6号文等的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
市直各学校(单位)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按认定机构受理权限和属地原则,向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
二、做好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不变,春季开放至7月20日,秋季9月中下旬-12月10日,信息系统锁定后不再对各认定机构开放。各县区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要加大宣传力度,将网上报名的时间和要求告知申请人员。认定工作开始前,做好信息系统的设置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要做好数据核查、证书签发日期确认和导出打印数据工作。
三、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莆田市2014年春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和信息系统开放时间(4月至7月20日)的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各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信息系统的设置、数据核查、证书签发日期确认和导出打印数据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3、今年非师范教育专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各级认定机构自行组织,市教育局拟定于2014年5月开展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如需要委托我局协助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请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委托测试报告、《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和《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薛朝伟,联系电话:2684682,邮箱:ptsjyjrsk@163.com。
附件:
1、莆田市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
3、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1-3点击下载.doc
莆田市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